外傭介紹所濫收中介費 判罰1.66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1/27 19:43

最後更新: 2017/11/27 19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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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東區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位於深水埗的俊興僱傭公司,公司持牌人因向兩名外傭濫收費用,而被勞工處檢控,今日(27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罰款共1.66萬元。法庭同時命令該持牌人,向該兩名外傭退回超收的介紹費共8,300元。俊興的牌照早前已被勞工處吊銷。

案情指今年8月,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接獲2名外傭投訴,指被俊興濫收佣金。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,俊興向該兩名外傭收取超出法例規定的金額作為介紹工作的服務費,勞工處遂對有關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提出撿控。根據法例,除訂明佣金外,職業介紹所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。現時的訂明佣金最高為求職者覓得職位後,所賺取的首月工資一成。